便民服務申請案件項目 |
農業用電申請 |
承辦單位 |
農業觀光課 |
聯絡電話 |
(082)352150 |
承辦人員 |
柯姿妤 |
申請程序 |
向本所1樓農業觀光課申請。 |
應附證件 |
書表或文件名稱說明 |
1.申請書。
2.切結書。
3.證明書。
4.現場位置圖。
5.配電平面圖。
6.土地登記簿謄本。
7.地籍圖謄本乙份。
8.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9.農民身分證明(身分證影印本或戶籍謄本)。
10.土地共同持分人同意書及其印鑑證明(土地為持分者應檢附)。
11.水權登記狀影本。 |
電子檔名稱 |
申請農業用電應備相關表件(WORD檔、PDF檔) |
取得方式及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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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時限 |
七天 |
申請方式 |
親自或委託申請 |
備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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