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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111-09-08
便民服務申請案件項目 農業用電申請
承辦單位 農業觀光課
聯絡電話 (082)352150 
承辦人員 柯姿妤
申請程序 向本所1樓農業觀光課申請。
應附證件 書表或文件名稱說明 1.申請書。
2.切結書。
3.證明書。
4.現場位置圖。
5.配電平面圖。
6.土地登記簿謄本。
7.地籍圖謄本乙份。
8.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9.農民身分證明(身分證影印本或戶籍謄本)。
10.土地共同持分人同意書及其印鑑證明(土地為持分者應檢附)。
11.水權登記狀影本。
電子檔名稱 申請農業用電應備相關表件(WORD檔PDF檔)
取得方式及說明  
處理時限 七天
申請方式 親自或委託申請
備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