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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111-04-21
便民服務申請案件項目 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補(換)發申請
承辦單位 社會課 
聯絡電話 (082)352150 
承辦人員 黃薇如
申請程序 將資料送至本所二樓社會課辦理→轉陳報縣府。 
應附證件 書表或文件名稱說明  

一、身分證影本。

二、照片二張。

三、印章。

四、代辦人身分證、印章。

五、法定代理身分證及印章。

六、戶籍異動者檢附全戶戶籍證本。
   
取得方式及說明  
處理時限 隨到隨辦 
申請方式 親自或委託申請 
備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