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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111-08-15
便民服務申請案件項目 國宅貸款
承辦單位 建設課
聯絡電話 (082)352150 
承辦人員 黃秀玲
申請程序 向本所建設課申請轉縣政府核定。
應附證件 書表或文件名稱說明 一、土地權狀影本。
二、地籍謄本。
三、建築令影本。
四、戶籍謄本。
五、契約書三份
電子檔名稱 暫不提供
取得方式及說明  
處理時限 五天
申請方式 親自或委託申請
備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