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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113-01-04
便民服務申請案件項目 低收入戶申請
承辦單位 社會課
聯絡電話 (082)352150
承辦人員 鄭雅薰
申請程序 向鎮公所社會課申請轉呈縣政府。
應附證件 書表或文件名稱說明

一、全戶戶籍謄本。

二、儲金簿正面影本。

三、診斷書正影本。

四、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五、16歲以上在學學生證影本。

六、印章。

如無三、四、五、狀況者免附。

七、以上資料備妥後由本所上網登錄申請。

  電子檔名稱
取得方式及說明    
處理時限 隨到隨辦
申請方式 親自或委託申請
備考   
其他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