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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106-08-08

業務職掌

業務執掌人員照片01金沙鎮公所為本鎮最高行政機關,鎮長之下設有秘書及民政課、建設課、農業觀光課、社會課、行政課、主計、兼人事及清潔隊,職掌分述如下:

一、 民政課:

         關於自治行政、公職人員之選舉及罷免之實施、調解業務、土地行政、兵役行政、動員業務、禮俗宗教、公共造產、古蹟、文獻、殯葬設施之設置及管理、協辦民防事項及其他有關民政事項。

二、 建設課:

         關於土木工程、都市計畫、公共建設、雨水及污水下水道工程、水利、簡易自來水、建築管理、違章建築查報處理、市場管理、攤販管理、公用事業、公平交易、消費者保護、公園及路燈設置與管理、小型排水設施及協助工商行政管理。 

三、 農業觀光課:

         關於農林漁牧生產與推廣、水土保持、生態保育、綠地維護、獸醫業務、農業推廣、農產運銷、農情調查、農災查報及救助、農地利用綜合規劃、交通行政、觀光旅遊規劃推廣等事項。 

四、 社會課:

         關於一般社政、人民團體輔導、教育文化、國民體育、勞工行政、社區發展、社會福利、全民健保、地區團保、醫療保健、醫療補助、急難救助、低收入戶家庭補助及其他有關社政事項。 

五、 行政課:

         關於法制、文書、檔案、新聞、庶務、公產、出納、財務收支及管理、公共債務、財產之經營與處分、協助稅捐稽徵、印信、研考、綜合、管考、資訊、為民服務及國家賠償事項。 

六、主計:

        辦理會計行政業務

七、兼人事:

        辦理人事行政業務

八、清潔隊:

        關於環保教育宣導、公害陳情、垃圾之清除、集運及處理、通路之清除及溝渠之疏濬、資源回收處理、環境整理維護及環境衛生消毒、野犬處理、垃圾場用地取得及使用管理、關於廢棄物清理事項、清潔車輛之檢查、修理及養護、其他有關清潔工作之管理、督導及考核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