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警察機關受理刑事案件報案單一窗口實施要點」規定,警察機關對於刑事案件,不論發生在本市或他縣市,均應受理。對於非屬本轄之案件,報案人可就近至金門縣警察局所屬單位報案,同時索取報案三聯單,即完成報案手續,毋需至發生地之縣市警察局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