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機關名稱:金門縣金沙鎮公所
二、職稱:工程師
三、錄取名額:正取2名(得擇優增列備取1名,備取人員其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3個月內)。
四、應試資格:
1、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取得外國國籍。
2、具專科以上土木、營建、結構、建築工程或景觀設計等相關學歷。
3、具5年以上從事工程相關行業經驗。
4、具政府採購法及公共工程品質管理人員證照尤佳。
5、具電腦文書編製等能力。
五、主要工作項目:
1、辦理土木、建築、觀光等工程採購及履約管理。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1、報名時間:自109年12月22日至109年12月25日。
2、報名地點:本所2樓人事室(地址:金門縣金沙鎮環島東路1段112號2樓)。
3、報名方式:採親自、委託或掛號郵寄報名[報名日最後一日前寄(送)達]。聯絡電話:(082)352150分機231洽蔡小姐。
七、報名時應繳證明文件:
1、報名表1份(請參考附件下載使用)。
2、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學歷證件或畢業證書、專業證照影本、相關經歷證明文件、退伍令(如有請影附)。
八、甄試項目及計分標準:
1、學歷:占總分25分;專科/大學畢業20分、碩士以上畢業25分。
2、經歷:占總分25分;曾擔任相關工作者,持有工作經歷證明者,累計滿1年採計5分,不足1年者不計;最高採計25分。
3、面試:佔總分50分。
九、甄試日期、地點:
1、面試日期:電話另行通知。
2、面試地點:電話另行通知。
十、核薪標準:參照金門縣政府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薪點支給報酬標準表第五職等第一俸階給薪每月新臺幣4萬4,688元,享有勞、健保及勞退。
十一、本要點未盡事宜,得依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