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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所有權人同時出售多處自用住宅用地應如何計課土地增值稅?

同一土地所有權人持有多處自用住宅用地,同時出售時,如其合計面積不超過都市土地三公畝或非都市土地七公畝,可以視同是一次出售,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計課土地增值稅。所謂「同時出售」除了訂定契約日期要相同外,並且要在同一天申報移轉現值,這樣才可以視為一次出售。(財政部72.11.16臺財稅第38135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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