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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家育幼組的主要收容對象?有何資格限制與規定?

本家育幼組收容之家童,係依據金門縣政府核定之「金門縣大同之家自治條例」規定辦理,主要的收容對象為設籍本縣滿六個月以上,年滿五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兒童、少年,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得申請就養:
(一)父母雙亡,其監護人無力扶養者。
(二)雙親因故失去工作能力或單親而家庭經濟不能撫養其子女者。
(三)流浪無依或被遺棄者。
(四)本縣主管機關冊列之低收入戶,無法照顧教養其子女者。
另如符合上述規定,但犯有法定傳染病、精神病及需長期治療或照顧之疾病者,本家不予收容。
權責單位:大同之家 組別:育幼組
連絡人:胡嘉珉 連絡方式:082-311236
更新日期:202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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