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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所需費用

第一筆地號新臺幣500元、第二筆以後每筆新臺幣300元。同一申請案要求核發多份證明書時,每增加一份以新臺幣100元計算。
權責單位:金城鎮公所 課室:建設課
連絡人:洪薌瑾 連絡方式:082-325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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