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110年度金沙鎮水利建造物維護管理計畫辦理。
貳、甄試職稱名額:
一、職稱:按日計酬人員。
二、錄取名額:正取1名(得擇優增列備取1名,備取人員其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3個月內)。
參、應試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取得外國國籍。
二、國中以上畢業。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具割草機技能。
肆、主要工作項目:
一、本鎮轄區河道護岸雜草清除及割草機操作等相關業務。
二、雨水下水道清淤。
三、臨時交辦業務。
伍、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自110年6月24日至110年6月28日中午12時止。
二、報名地點:本所2樓建設課(地址:金門縣金沙鎮環島東路1段112號)。
三、報名方式:採親自報名或通訊報名[報名日最後截止時間前寄(送)達]。
聯絡電話:(082)352150分機213洽李小姐。
陸、報名時應繳證明文件:(繳交下列證明文件影印本1份)。
一、報名表1份。
二、資格證明文件:學歷證件或畢業證書、退伍令(如有請檢附)。
柒、甄試科目及計分標準:
一、學歷審查:占總分30分。
(一)國中畢業:20分
(二)高中(職)畢業:25分
(三)專科以上畢業:30分
二、面試:占總分70分。
捌、甄試日期、地點:電話另行通知。
玖、核薪標準:工作報酬按日計算,每日工資新臺幣1,400元,享有勞、健保及勞退。
壹拾、本要點未盡事宜,得依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