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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金沙鎮公所按日計酬人員甄選實施要點
  • 發布單位:金門縣金沙鎮公所

壹、依據:本所110年度施政計畫辦理。
貳、甄試職稱名額:
  一、職稱:按日計酬人員。
  二、錄取名額:正取1名(得擇優增列備取1名,備取人員其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3個月內)
參、應試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取得外國國籍。
  二、學歷國中以上畢業。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
肆、主要工作項目:
  一、協辦社會福利等業務。
  二、臨時交辦業務。
伍、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自110年4月15日至110年4月19日中午12時止。
  二、報名地點:本所人事室(地址:金門縣金沙鎮環島東路1段112號2樓)
  三、報名方式:採親自、委託或掛號郵寄報名。報名最後截止時間前寄(送)達,連絡電話:(082)352150轉231洽蔡小姐。
陸、報名時應繳證明文件:(繳交下列證明文件影本1份)。
  一、報名表1份(請參考附件下載使用)。
  二、資格證明文件:
    (一)畢業證書影本。
    (二)國民身分證影本1份(正反面)(影本貼於報名表)。
    (三)退伍令(若有請檢附)。
柒、甄試科目及計分標準:
  一、學歷審查:占總分30分。
    (一)國中畢業:20分。
    (二)高中(職)畢業:25分。
    (三)專科以上畢業:30分。
  二、面試:占總分70分。
捌、甄試日期、地點:電話另行通知。
玖、核薪標準:工作報酬按日計算,依金門縣政府暨所屬機關按時計酬人員支薪標準表,每日工資新臺幣1,304元,享有勞、健保及勞退。
壹拾、本要點未盡事宜,得依有關規定辦理。
 

  • 點閱次數:324
  • 上版日期:110-04-15